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近日出臺《關于開展醫藥購銷領域不正當交易行為自查自糾工作的指導意見》。      意見提出,要通過在全國衛生系統集中開展不正當交易行為自查自糾工作,使廣大醫療衛生工作人員受到深刻的法律法規和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提高對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重要性的認識,真正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意識,提高遵紀守法、廉潔行醫的自覺性;查找衛生行業在醫藥購銷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和不正當交易行為的表現形式,依據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分別作出處理;查找衛生行業在醫藥購銷領域存在的薄弱環節和管理漏洞,完善工作措施,懲處違紀違法行為,建立長效工作機制。      據介紹,自查自糾工作要堅持以教育為主,做到人人參加學習,人人受到教育,人人提高思想認識;堅持自查與自糾并重,做到邊學習,邊自查,邊整改;堅持依法治理,嚴格把握政策,分類處理問題;堅持自查自糾與查辦案件和建立長效機制相結合,通過深入開展自查自糾,促進重點案件的查辦,推進建立預防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行為的長效機制。      意見要求,在自查自糾階段,各級衛生、中醫藥行政部門和醫療衛生機構要按照中央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的部署,結合衛生工作實際,重點查找2001年以來醫藥購銷領域發生的突出問題,要通過檢查招投標程序、采購過程、醫療診治過程以及對醫院財務進行審計等方法查找、發現存在的問題。 
  
  
信息來源;健康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