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藥品不良反應必要時可越級報告 | 
| 發布日期:2006-05-18 16:06:09 | 
衛生部5月15日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必須立即清點檢查庫存和使用的藥品,停止購入和使用齊齊哈爾第二制藥有限公司生產的包括亮菌甲素注射液在內的所有藥品。     醫療機構制劑室要暫停使用江蘇省泰興化工總廠生產的丙二醇,控制和檢驗庫存的丙二醇,對已使用標示為泰興化工總廠的丙二醇所生產、配制的藥品就地暫控。  通知還要求醫療機構在藥品采購過程中,嚴把質量關,對納入集中招標采購的藥品,要嚴格執行集中招標采購相關規定。尚未納入集中招標采購的藥品,醫療機構在采購過程中,要嚴格遵守相關法規、制度和程序,杜絕不合格藥品進入臨床,確保廣大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權益。 
         信息來源:健康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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