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行檢查暫行規定及其部分違規生產企業公示 |
| 發布日期:2007-01-18 14:45:16 |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下發《藥品GMP飛行檢查暫行規定》 《規定》指出,藥品GMP飛行檢查是藥品GMP認證跟蹤檢查的一種形式,指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根據監管需要隨時對藥品生產企業所實施的現場檢查。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根據藥品生產監督管理的需要組織實施飛行檢查。飛行檢查主要針對涉嫌違反藥品GMP或有不良行為記錄的藥品生產企業。 (2006.05.15) 部分因違規被收回《藥品GMP證書》藥品生產企業公示 2006年7月4日兩家藥品生產企業因違規被收回《藥品GMP證書》
在全國整頓和規范藥品市場秩序專項行動中,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派出檢查組,對李時珍醫藥集團有限公司進行了現場檢查。經查,該企業藥品生產不符合《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的要求。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責成湖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依法收回其《藥品GMP證書》(鄂E0018)。(2006.12.07)
日前,廣東佰易藥業有限公司和??诳盗υ扑幱邢薰疽蛏嫦訃乐剡`反GMP有關規定被查處,并被依法收回企業《藥品GMP證書》。這兩家企業的問題是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近期組織的飛行檢查中發現的。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依法收回GMP證書的同時,責成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監督廣東佰易藥業有限公司收回相關藥品。 2006年,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按照國務院整頓和規范藥品市場秩序專項行動方案的要求,加大對違法生產藥品行為的打擊力度。根據已掌握的情況,對24家藥品生產企業進行了飛行檢查,收回《藥品GMP證書》13家,責令整改9家,還有2家正在調查處理中。對因違規而被收回《藥品GMP證書》的5家藥品生產企業予以通報。與此同時,各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通過專項檢查工作,2006年對80多家藥品生產企業分別采取責令限期改正、停產整頓、收回《藥品GMP證書》等行政處理措施。(2007.01.16) 信息來源: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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